文明养犬倡议书
文明城市是我们的追求,和谐家园是我们的梦想。争做文明养犬人,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环境,不仅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,也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。为此,我们呼吁每一位养犬人士文明养犬,自觉做到:
一、遵守公约,规范养犬:从2021年5月1日起,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正式实施。其中,对市民养犬提出了具体的约束标准和行为规范。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们要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,不违规养犬,不饲养大型犬、烈性犬,不带大型犬、烈性犬上街或出入公共场所。
二、加强管理,爱护环境:不携犬或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、休闲场所等公共草地花圃,避免犬只进入公共水域。要坚决避免犬只在公园、休闲场所、道路及绿化带等地随地排泄,如发生类似问题,要及时采取措施,对犬只排泄物进行清洁。
三、和睦邻里,尊重他人:要体谅他人感受,防止犬吠影响他人,特别是在早、中、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,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。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和睦邻里,避免纠纷。犬只外出,要使用束犬链(绳)牵领,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,避免犬只接近儿童、老人、孕妇等特殊群体。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,不带犬乘坐公交、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。
四、做好防疫,避免传染:严格按照犬只防疫规定,及时到防疫部门为犬只进行免疫检查、注射疫苗,领取免疫证和免疫牌。如发生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,要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、采取免疫措施。病犬求医期间,不得随意外出遛狗,以免互相传染。
高新区文明办
2021年10月